1 在某成员要求并支付了最多5新元工本费(或者实际制作成本费)给公司时,国际公司应当将公司组织大纲和章程复本呈送他一份。
2 国际公司对其组织大纲或章程做出了更改,则在更改之后除非以下两项规定得到遵守,公司不得散发组织大纲与章程复本
a 复本已反映了更改的项目;或者
b 更改决议的复本已被附于组织大纲和章程复本上,而且受更改影响的条款被特别用墨水标出。
3 根据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,被要求向登记官提交的某个协议将影响到国际公司章程时,在协议达成后并把协议复本附于公司章程之前,公司不得散发章程复本。
4 如果未遵守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国际公司以及公司中第一个失职高级职员都应承�?饪巳旱汗使痉ㄋǖ男淌略鹑�。